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,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,防范因病致贫返贫,筑牢民生保障底线,依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22〕54号)要求,结合本市实际,市医保局代起草了《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,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。您可在2022年11月14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、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。通信地址:扬州市文昌中路382号,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,邮编:225001,传真:05114-87880011,电子邮箱:261663385@qq.com
附件:《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.doc
扬州市医疗保障局
2022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