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,扬州市开展了“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调查”,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。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:
一、参与调查者的基本情况
本次调查共有320人次参加,其中男性占69.69%、女性占30.31%;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的占51.56%,36至59岁之间的占46.56%,60岁及以上的占1.88%。学历方面,高中(中专)及以下占23.44%,大专占26.87%,本科及以上占49.69%;从职业来看,企业及服务业占62.5%,自由职业者占17.81%,机关事业单位占9.69%,其他占10%。从居住地区来看,扬州市区占98.12%,高邮、宝应、仪征三县(市)共占1.88%。
二、扬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
调查结果显示,96.88%的参与调查者居住的小区有物业管理服务,3.12%的没有。对于物业管理服务,满意的参与调查者占2.19%,不满意的占79.06%。此外,另有18.75%的认为服务质量一般。
在物业费用方面,每平方米在2元以上的占68.75%,1-2元的占24.06%,0.5元以下的占2.81%,不清楚的占4.38%。对于物业费用,4.38%的认为合理,94.38%的认为偏高,1.25%的认为偏低。
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,55%的参与调查者曾经与物业管理单位发生矛盾,45%的没有。关于产生矛盾的因素,主要有物业服务质量(88.13%)、物业收费(68.13%)、物业服务人员态度(65.63%)。
根据调查,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6.25%,未成立的占84.69%,不清楚的占9.06%。
三、参与调查者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看法及建议
在参与调查者看来,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物业收费不合理(88.75%),业主诉求响应不积极(86.25%),巡逻、监控、门禁等安保系统级别低(60%),小区智能化水平低(52.81%),小区卫生环境不够整洁(45%),车辆通行、停放管理混乱(40.31%)。
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,认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的占70%,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的占19.06%,遴选第三方测评机构的占6.56%,由社区管理机构监督的占4.38%。
对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措施,认为应完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占89.06%;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占86.25%;设置物业管理单位绩效考核的占82.81%;加强物业服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占78.75%;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的占62.81%。
对于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,市民也提出了一些建议,主要包括:
1、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,持续完善社区、物业、业委会和居民多方共同参与的小区管理模式。
2、定期召开业主座谈会,主动了解居民需求,及时发现并整改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不足。
3、每年对物业服务星级进行重新评估,完善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,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。